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充分体现教育为本的育人理念,根据《欧宝app下载ios 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(暂行)》规定,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、班级辅导员每季度考评、所在系(院)审核,现拟同意解除何江平等13名同学违纪处分(名单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。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,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,以便调查与核实,逾期不受理。
电话:胡处长 0731-82813141
邹老师 0731-82816970
地址:二教学楼学生处110、115办公室
附:学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复核结果
学生处
2020年11月27日
文件下载:附件:学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复核结果.pdf